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:查处取缔非法募捐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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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3年05月17日10:33 江南都市报 | ||
据新华社电监察部、民政部、审计署日前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加强对防治非典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,及时查处和取缔多种形式的非法募捐活动。除民政部门、卫生部门、中国红十字总会及地方红十字会、中华慈善总会及地方慈善总会(协会)外,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律不得接受社会捐赠。已开始接受捐赠的,要立即停止;已接受捐赠的款物要尽快移交民政部门或卫生部门。对于继续接受社会捐赠或逾期不作移交的,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。 (江南都市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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